尊敬的车户: 根据国务院《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》,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。欠缴2009年前公路规费的车辆请及时到辖区公路稽征部门补缴所欠规费,逾期不缴者,公路稽征部门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感谢您对稽征事业的支持,祝您身体健康,一路顺风!
尊敬的车户: 当你到我处下属各稽征所,通行费征管所办理相关事务时, 您遇到困难或麻烦时可拨打以下电话: 征费咨询电话: 0594-2690787 政风行风投诉电话: 0594-2692847 便民电子邮箱: ptgljz@yeah.net